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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进基层之四——西北公司篇

May 10, 2013

5月6日,公司法律顾问室根据国务院国资委提出的“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的工作开展以及集团(股份)公司“精细化管理年”活动的要求,并根据公司法律风险防控管理专项检查的工作要求,在西北公司管理人员比较集中的时段,派员到西北公司青海盐湖海纳项目经理部进行法律风险防控的普及以及合同管理的审查工作,西北公司极为重视本次合同检查和法律讲座,西北公司在西宁青海盐湖海纳项目经理部的全体管理人员均按时到施工现场参加了此次普法活动。

在此次普法活动中,法律顾问室对西北公司近几年签订的分包合同、材料采购合同进行了审查,西北公司在合同管理中表现较为突出,合同由专人保管、分项归档;收发文登记详细;签订合同资料及手续完备,值得提出推广的是:西北公司在分包合同的签订中较为严谨,涉及重要内容的地方均有甲乙双方的签字或盖章,这样能够有效的防止纠纷的发生,由此可见,西北公司对于风险防控的意识较强。希望公司所属各单位向西北公司学习,将法律风险防控作为重点工作,将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降到最低。

合同审查后,法律顾问室在西北公司的组织下,在西宁青海盐湖海纳项目经理部进行了普法宣传讲座。在普法讲座中,法律顾问室列举了近几年公司以及各分公司发生的具有代表性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工程款拖欠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等四个类型的六个案例,从诉讼原由、判决结果、存在的问题、汲取的教训、改进措施等五个方面作了详细的讲解和剖析,对西北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同时提出改进措施,法律顾问室在讲课之中对听课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对话式的答疑,及时解决了西北公司管理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疑问,增强了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

最后,西北公司经理胡传武作了总结发言。对于讲座中的案例胡传武经理极为重视,并对西北公司全体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定要重视法律风险的控制和管理工作,在抓好项目管理的同时,努力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将法律风险防控作为今后的重点工作来抓,将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降到最低。